甲減患者懷孕后孩子該不該留
女
28
醫生您好,我有甲減已經十年多。期間斷斷續續的發病治療。但都不太嚴重。八月十一號化驗結果是 FT3:7.20
FT4:26.01 TSH:0.587 上次月經應該是七月末不記得是哪一天所以在八月26號和28號沒有避孕。九月九號檢查出懷孕。隨即查FT3為4.44 FT4為11.03 TSH為24.11有的醫生建議不要留。
九月十四號查FT3為3.26 FT4為18.08 TSH為14.92
請問醫生我如果堅持要最壞會怎樣?
該不該留?我一直在服用優甲樂目前劑量為每天100ug
由于我本人和幾位醫生也認為胚胎發育剛幾天所以不會有什么問題,但有一位醫生認為一定會影響孩子智商。請問醫生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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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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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蘭 主任醫師
河北省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心臟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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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減患者懷孕后孩子的去留需綜合多方面因素考慮,包括甲減控制情況、孕期甲狀腺功能監測、藥物治療效果、胎兒發育狀況以及潛在風險等。 1. 甲減控制情況:患者在孕前及孕后的甲狀腺功能指標波動較大,尤其是孕早期 TSH 顯著升高,這可能影響胎兒甲狀腺激素供應。 2. 孕期甲狀腺功能監測:孕期應密切監測甲狀腺功能,及時調整優甲樂劑量,以維持甲狀腺激素在合適范圍。 3. 藥物治療效果:優甲樂是治療甲減的常用藥物,若能有效控制甲狀腺功能,對胎兒的不良影響可降低。 4. 胎兒發育狀況:需通過超聲等檢查評估胎兒的生長發育,包括神經系統發育。 5. 潛在風險:甲狀腺激素對胎兒神經系統發育至關重要,甲減控制不佳可能增加胎兒智力發育異常的風險,但并非絕對。 綜合來看,甲減患者懷孕后孩子的去留不能簡單定論。建議患者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并在孕期嚴格監測和管理甲狀腺功能,以最大程度保障母嬰健康。
2024-12-0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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