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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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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存 主治醫師
淮北口腔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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蕁麻疹是一種常見的過敏性皮膚病,即使癥狀暫時消失,醫生開的藥是否要吃完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病情嚴重程度、治療周期、藥物類型、個體體質及預防復發等。 1.病情嚴重程度:如果發病時癥狀較重,即使目前未發作,也可能需要完成整個用藥療程,以徹底清除體內的致敏因素,防止病情反復。 2.治療周期:醫生開藥通常會根據預設的治療周期,若未達到規定療程,即使癥狀改善,也應繼續用藥。 3.藥物類型:有些藥物如抗組胺藥,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依巴斯汀等,可能需要按療程服用以維持穩定的血藥濃度,發揮持續的治療作用。 4.個體體質:不同人的免疫系統和代謝能力不同,部分人可能需要更長時間的藥物治療來鞏固療效。 5.預防復發:蕁麻疹容易復發,完成用藥有助于降低復發風險。 總之,對于蕁麻疹癥狀消失后是否繼續用藥,應遵循醫生的建議。不要自行停藥或增減藥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
2024-11-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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