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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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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妍 主任醫師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產前診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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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孕 31 周十 3 且有早產史的情況下,不建議一個人住,原因包括身體狀況、突發風險、心理需求、日常照料、醫療保障等。 1. 身體狀況:此時孕婦身體負擔較重,行動可能不便。 2. 突發風險:早產史增加了再次早產或出現其他孕期并發癥的可能。 3. 心理需求:孕期易產生焦慮等情緒,需要有人陪伴交流。 4. 日常照料:如飲食、起居等需要他人協助。 5. 醫療保障:萬一有緊急情況,身邊有人能及時送醫。 總之,為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與健康,不建議其一個人住。
2024-09-2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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