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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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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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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中斷,通常由直接暴力、間接暴力、積累性勞損、骨骼疾病及年齡因素等導致。 1.直接暴力:如車禍撞擊、重物擊打等直接作用于骨骼,造成骨折。 2.間接暴力:通過傳導、扭轉或杠桿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例如高處跌落時足部著地,力量傳導至小腿導致骨折。 3.積累性勞損: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如遠距離行軍易致第二、三跖骨骨折。 4.骨骼疾病:如骨質疏松、骨腫瘤等,使骨的強度降低,輕微外力即可導致骨折。 5.年齡因素:兒童骨骼柔韌性較好,多為青枝骨折;老年人骨質較為疏松,易發生骨折。 總之,骨折的發生原因多樣,了解這些原因有助于預防骨折的發生。一旦發生骨折,應及時就醫,接受專業的診斷和治療。
2024-11-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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