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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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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 醫師
濰坊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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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肺結核藥后頭痛,是否繼續服用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頭痛程度、藥物副作用、病情控制情況、個體身體狀況以及有無其他癥狀等。 1.頭痛程度:若頭痛輕微,不影響正常生活,可先觀察。但頭痛劇烈難以忍受,應及時就醫評估。 2.藥物副作用:部分抗結核藥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可能導致頭痛,需明確正在服用的藥物。 3.病情控制情況:若肺結核病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隨意停藥可能導致病情反復或加重。 4.個體身體狀況:如果本身存在基礎疾病,如高血壓、腦血管疾病等,頭痛可能與此有關。 5.有無其他癥狀:除頭痛外,若還伴有惡心、嘔吐、視力模糊等癥狀,也需重視。 總之,服用肺結核藥后出現頭痛,應及時與醫生溝通,醫生會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判斷是否需要調整治療方案,切勿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用藥。
2024-11-13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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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是開放提問,不一定是原來醫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