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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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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存 主治醫師
淮北口腔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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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妊娠期糖尿病通常需要綜合考慮多個方面,包括孕婦的病史、癥狀、血糖檢測結果、糖化血紅蛋白水平以及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等。 1. 病史:了解孕婦的家族糖尿病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肥胖、多囊卵巢綜合征等情況。 2. 癥狀:觀察有無多飲、多食、多尿、體重增長過快等癥狀。 3. 血糖檢測:在孕期進行空腹血糖檢測,若空腹血糖≥5.1mmol/L,可能提示異常。 4. 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其水平,反映近 2 - 3 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 5.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孕婦在妊娠 24 - 28 周進行,分別測定服糖前、服糖后 1 小時、2 小時的血糖值。 總之,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需要綜合多種方法和指標。孕婦應按時產檢,以便早期發現和干預,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健康。
2024-11-22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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