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吳志全 主治醫師
河北醫科大學附屬平安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
肺結核停藥三個多月后懷孕,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停藥時間、病情恢復情況、藥物殘留影響、孕婦身體狀況以及胎兒發育風險等。 1. 停藥時間:停藥三個多月相對較短,藥物可能仍有殘留影響。常用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在體內代謝需要一定時間。 2. 病情恢復:需評估肺結核是否已完全治愈,通過胸部 X 光、痰涂片和培養等檢查確認。 3. 藥物殘留:部分藥物可能對胎兒發育有潛在風險,如利福平有致畸作用。 4. 孕婦身體:要關注孕婦的整體健康狀況,如營養、免疫功能等。 5. 胎兒風險:存在胎兒發育異常、早產等風險。 綜上所述,肺結核停藥三個多月后懷孕情況較為復雜,建議及時前往正規醫院,由專業醫生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并給出合理的建議和處理方案。
2024-12-09 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