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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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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弘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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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藥過期后不建議服用,可能存在藥效降低、成分變質、引發不良反應、影響疾病治療、增加身體負擔等風險。 1. 藥效降低:藥物過期后,其中的有效成分可能會分解或減少,無法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如復方氨酚烷胺膠囊。 2. 成分變質:可能產生有害物質,服用后對身體造成損害,像對乙酰氨基酚。 3. 引發不良反應:可能導致過敏、胃腸道不適、肝腎功能損傷等,例如布洛芬。 4. 影響疾病治療:不能有效緩解癥狀,延誤病情,使病情加重。 5. 增加身體負擔:過期藥物代謝可能出現異常,加重肝腎等器官的代謝壓力。 為了保障自身的健康和治療效果,一定不要服用過期的感冒藥。用藥應嚴格遵循藥品有效期,如有感冒癥狀,及時咨詢醫生或藥師,選擇合適的藥物治療。
2024-12-0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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