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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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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紅燕 主任醫(yī)師
北京大學第三醫(yī)院
三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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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私自吃藥可能導致胎兒發(fā)育異常、流產、早產等,常見禁用藥有抗生素類、抗病毒類、降壓藥、降糖藥、抗抑郁藥等。自行處理身體不適可能加重病情,及時就醫(yī)并遵循醫(yī)生的治療方案是關鍵。
2012-12-14 22:27
1.抗生素類:如四環(huán)素,可影響胎兒骨骼和牙齒發(fā)育。
2.抗病毒類:如利巴韋林,有明顯致畸作用。
3.降壓藥:如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可能引起胎兒腎功能損害。
4.降糖藥:如甲苯磺丁脲,易致胎兒低血糖。
5.抗抑郁藥:如丙咪嗪,可能增加胎兒畸形風險。
6.解熱鎮(zhèn)痛藥:如阿司匹林,孕晚期使用可能影響胎兒凝血功能。
7.鎮(zhèn)靜催眠藥:如地西泮,可能導致胎兒呼吸抑制。
孕婦用藥務必謹慎,必須在醫(yī)生指導下進行,以保障母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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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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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麗麗 副主任醫(yī)師
上海市奉賢區(qū)中心醫(yī)院
三級
肝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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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于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并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受精后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y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繼續(xù)妊娠,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了解胎兒生長發(fā)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2012-12-1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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