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丁英波 副主任醫師
蓬萊市中醫院
三級甲等
婦產科
-
應根據空腹血糖或葡萄糖耐量試驗進行確診。空腹血糖標準:兩次大于或等于5.8mmol/l。孕婦糖耐量實驗的標準,葡萄糖耐量實驗是空腹12小時后,口服75g葡萄糖,其正常上限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l/l,3小時6.7mmol/l,需要有2項或以上異常。
2021-12-28 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