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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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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 主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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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時間安排與孕周、孕婦健康狀況、胎兒情況、產檢結果、是否高危妊娠等有關。 1.孕周:一般正常孕婦從懷孕32 - 34周開始做胎心監護,若為高危孕婦,可能從懷孕28 - 30周就需開始。 2.孕婦健康狀況:孕婦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需提前且增加胎心監護次數。 3.胎兒情況:胎兒出現胎動異常、發育遲緩等情況,要及時進行胎心監護。 4.產檢結果:超聲檢查發現羊水過少、胎兒臍帶繞頸等,需遵醫囑增加監護。 5.是否高危妊娠:有前置胎盤、多胎妊娠等高危因素,需更頻繁地做胎心監護。 胎心監護時間安排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孕婦要按時產檢,醫生會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合適的胎心監護計劃,以保障胎兒健康。
2025-02-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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