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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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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平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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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次數通常建議不超過3次,應對行動包括孕前評估、孕期監測、分娩方式選擇、產后護理、心理調適等。 1. 孕前評估:有剖腹產史的女性再次懷孕前,應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子宮瘢痕情況、身體狀況等,判斷是否適合再次妊娠。 2. 孕期監測:孕期要嚴格產檢,通過超聲等檢查監測子宮瘢痕厚度、胎兒發育情況等,及時發現異常并處理。 3. 分娩方式選擇:臨近分娩時,醫生會根據孕婦和胎兒情況綜合判斷分娩方式,若子宮情況良好、胎兒狀況適宜,可在嚴密監測下嘗試順產;若存在風險,則建議再次剖腹產。 4. 產后護理:剖腹產后要注意傷口護理,避免感染,同時注意休息,加強營養,促進身體恢復。 5. 心理調適:產婦可能會因多次剖腹產產生焦慮等情緒,需要進行心理調適,保持良好心態。 剖腹產次數有限制,為保障母嬰安全,需做好孕前、孕期、分娩及產后各階段的應對措施,必要時及時就醫。
2025-03-0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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