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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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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 副主任醫師
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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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時間安排在不同情況下有所差異,主要涉及正常妊娠、高危妊娠、過期妊娠等情況。 1. 正常妊娠:一般從懷孕32 - 34周開始進行胎心監護,每次監護時間約20分鐘左右,通常每2周進行1次。 2. 高危妊娠:如孕婦患有妊娠期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或者胎兒存在生長受限等情況,可能從懷孕28 - 30周就需要開始進行胎心監護,并且監護頻率會增加,可能每周進行1 - 2次,每次監護時間也可能延長。 3. 過期妊娠: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應加強胎心監護,可能需要每周進行2 - 3次胎心監護,以便及時發現胎兒是否存在宮內缺氧等異常情況。 不同情況的胎心監護時間安排不同,目的都是為了及時監測胎兒的健康狀況。孕婦應遵循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胎心監護,以保障胎兒的安全。
2025-04-0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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