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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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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麗 主任醫師
鄭州市中心醫院
三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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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12 周+6 天通過 B 超鑒定胎兒性別是不被允許和不科學的。胎兒性別鑒定在我國受到嚴格的法律限制。此外,在這個孕周,胎兒的生殖器官發育尚不完全,難以準確判斷性別。而且,孕期應更關注胎兒的健康狀況,包括生長發育、器官功能等。 1. 法律規定:我國法律明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這是為了維護人口性別比例平衡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2. 孕周限制:在懷孕 12 周+6 天,胎兒的生殖器官雖然開始形成,但還未發育成熟,此時進行性別鑒定的準確性很低。 3. 健康重點:孕期的重點應放在確保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上,如定期進行超聲檢查以觀察胎兒的身體結構、測量雙頂徑、腹圍等指標。 4. 產檢項目:除了 B 超,還包括唐篩、無創 DNA 檢測等,以篩查胎兒是否存在染色體異常等疾病。 5. 心態調整:孕婦及家屬應保持平和的心態,無論胎兒性別如何,都應給予同等的關愛和期待。 總之,孕期關注胎兒健康才是關鍵,應摒棄對胎兒性別的過度關注,積極配合醫生進行各項產檢,為寶寶的健康出生做好準備。
2024-12-0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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