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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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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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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潰瘍患者服藥一個月后是否繼續用藥,取決于多種因素,如癥狀改善情況、潰瘍愈合程度、有無并發癥、個體差異以及是否存在幽門螺桿菌感染等。 1.癥狀改善情況:若胃痛、胃脹、反酸等癥狀明顯減輕或消失,可能提示病情好轉,但仍需醫生評估是否停藥。 2.潰瘍愈合程度:通過胃鏡檢查能直觀了解潰瘍面的修復狀況。若潰瘍已基本愈合,可考慮停藥;若未完全愈合,可能需繼續治療。 3.有無并發癥:如有胃出血、胃穿孔等并發癥,治療時間通常會延長,藥物使用也可能調整。 4.個體差異:不同患者對藥物的反應和代謝能力不同。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更長時間的藥物治療來鞏固療效。 5.幽門螺桿菌感染:若感染幽門螺桿菌,在治療胃潰瘍的同時還需進行根除幽門螺桿菌的治療,療程可能會相應延長。 總之,胃潰瘍患者服藥一個月后是否繼續用藥不能一概而論,應及時復診,由醫生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判斷,以制定最適合的治療方案。患者切勿自行停藥或更改用藥。
2024-09-1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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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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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軍 主任醫師
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
三級甲等
免疫生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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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潰瘍是比較頑固的一種慢性疾病,建議你最好繼續再吃一段時間。
2024-09-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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