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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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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踝受重力挫傷軟組織后長時間無法走路,可能是由于組織損傷未愈、炎癥反應、淤血積聚、韌帶損傷、神經受壓等原因造成的。 1.組織損傷未愈:腳踝處的肌肉、肌腱等軟組織受到重力挫傷后,恢復需要一定時間。若損傷較嚴重,20 天可能仍未完全修復。 2.炎癥反應:受傷會引發局部炎癥,出現紅腫、疼痛,影響行走。 3.淤血積聚:重力挫傷可能導致血管破裂,血液淤積在組織間隙,壓迫周圍組織,阻礙恢復。 4.韌帶損傷:腳踝的韌帶在重力沖擊下可能受損,導致關節穩定性下降,影響行走功能。 5.神經受壓:受傷后的腫脹或組織增生可能壓迫周圍神經,引起疼痛和活動受限。 總之,腳踝受重力挫傷軟組織后 20 天仍不能走路,應引起重視。建議及時就醫,通過檢查明確具體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同時要注意休息,避免過度活動加重損傷。
2024-12-02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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