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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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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升 醫師
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心血管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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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懷孕期間進行 B 超檢查的時間通常有多個關鍵節點,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等。具體時間取決于孕婦和胎兒的情況。 1.孕早期(6-8 周):主要確認是否為宮內妊娠,觀察孕囊、胎芽和胎心搏動,排除宮外孕等異常情況。 2.孕 11-13 周+6 天:進行 NT 檢查,測量胎兒頸項透明層厚度,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 3.孕 20-24 周:進行大排畸檢查,系統地觀察胎兒各個器官的發育情況,排查嚴重的結構畸形。 4.孕 28-32 周:進行小排畸檢查,進一步查看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以及胎盤、羊水等附屬物的情況。 5.孕 36 周以后:通常每周進行一次 B 超檢查,監測胎兒的生長、胎位、羊水、胎盤成熟度等,為分娩做好準備。 總之,孕期 B 超檢查的時間安排是為了保障孕婦和胎兒的健康,孕婦應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檢查。
2024-09-2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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