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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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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建波 副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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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未滿37周提前剖腹產,除非面臨嚴重妊娠并發癥威脅母胎安全,否則不建議提早終止妊娠。足月分娩對胎兒發育至關重要,早產可能導致呼吸窘迫綜合征、喂養困難、體溫調節障礙等問題。若存在妊娠高血壓、前置胎盤、胎兒生長受限等情況,需在醫生評估下決定是否提前剖腹產。行用藥存在隱患,身體出現不適時,請務必咨詢醫生,科學治療。
2013-12-11 14:37
1.妊娠并發癥:如重度妊娠高血壓、子癇前期或子癇,可能危及母親生命,需權衡提前剖腹產。
2.胎盤異常:前置胎盤或胎盤早剝,出血風險高,需緊急剖腹產以保障母嬰安全。
3.胎兒生長受限:胎兒發育遲緩,宮內環境不再適合繼續妊娠,可能需提前剖腹。
4.胎兒窘迫:胎心監測異常,提示胎兒缺氧,需立即剖腹產挽救胎兒。
5.其他情況:如母體患有嚴重內科疾病,或胎兒有嚴重畸形,可能需要提前剖腹。
提前剖腹產應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進行,充分評估母嬰狀況,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安全性。非緊急情況下,應盡量等待至孕周37周后,以減少早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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