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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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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纓 副主任醫師
北京宣武醫院
三級甲等
營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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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棗不能和一些食物及藥物同食,如含維生素K的藥品、蘿卜黃瓜、動物肝臟、部分感冒藥退燒藥、苦味或驅風健胃藥、蔥和魚等。身體健康為重,一旦感到不適,應及時就醫,避免自行診斷用藥帶來的風險。
2014-01-02 16:36
1.維生素K類藥品:如維生素K?、維生素K?、維生素K?,大棗會分解其成分降低藥效。
2.蘿卜黃瓜:它們會與大棗中的維生素發生不良反應。
3.動物肝臟:其中的銅鐵離子會氧化大棗的維生素使其失去作用。
4.感冒藥退燒藥:如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復方氨酚烷胺,同食影響藥物吸收。
5.苦味或驅風健胃藥:如龍膽瀉肝丸、保和丸、木香順氣丸,會降低藥效。
6.蔥和魚:一起吃既沒營養,還易導致食物中毒。
食用大棗時要注意避免與上述食物和藥物同時食用,以免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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