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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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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 副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內分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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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配料”或“配料表”為名,個別以“原料”或“原料與輔料”為名 按加入量比例的多少由大到小排列 復合配料已有國際標準或行業標準,且小于25%食品總量,無須標示原始配料,但在最終產品中其公寓作用的食品添加劑要一一標示 制造會加工過程中加入的水、可食用的包裝物(膠囊、糯米紙)也要在配料清單中標示 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腰標示具體名稱,同類別的可標示類別再標明具體代碼 若特別強調食物某種配料的高或低,要注明含量
2014-01-0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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