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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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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武 副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急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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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是指攝入含有有毒物質的食物后引起的身體不適,可能由細菌、病毒、化學物質等導致。癥狀包括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熱等。若身體出現異常癥狀,請立刻就診,根據醫生的囑咐進行治療,切勿自行用藥。
2014-01-18 12:02
1.立即停止進食可疑食物,并催吐、導瀉,減少毒物吸收。
2.補充水分和電解質,以防脫水和電解質紊亂,可口服補液鹽。
3.針對癥狀進行治療,如腹痛明顯可使用山莨菪堿等解痙藥;嘔吐嚴重用胃復安。
4.若為細菌感染,可遵醫囑使用抗生素,如諾氟沙星、頭孢呋辛酯。
5.病情嚴重者需住院治療,進行血液凈化等。
食物中毒后應盡快采取措施,癥狀嚴重及時就醫,治療過程中需遵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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