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心臟起搏器沒電,醫院說法是否合理,算醫療事故嗎?
,身體不好,去醫院復查說心臟起搏器沒電了。醫院說是由于我奶奶斷藥了導致起搏器費電大,請問下這個說法成立嗎?而且醫院居然沒有開足從出院到第一次復查期間的藥品?,F在醫院只肯重新做手術,免去二次手術的手術費。 我想咨詢這種算不算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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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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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存旺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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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起搏器沒電的原因較為復雜,斷藥可能是其中一個因素,但不能簡單認定為醫療事故。這涉及起搏器工作原理、患者個體差異、藥物作用等多方面。 1.起搏器工作原理:心臟起搏器通過發放電脈沖來刺激心臟跳動。其電池壽命受多種因素影響,如起搏頻率、輸出電壓等。 2.患者個體差異:不同患者的心臟狀況、代謝水平等存在差異,這會影響起搏器電池的消耗速度。 3.藥物影響:某些藥物可能對心臟起搏器的功能產生影響,但具體影響因藥而異。例如,抗心律失常藥物胺碘酮、普羅帕酮等。 4.術后護理:患者出院后的生活方式、活動量等也可能影響起搏器的電池消耗。 5.醫院責任:醫院在開藥方面如果存在不足,應承擔相應責任,但這不一定構成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的判定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包括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 綜合來看,需要進一步評估各方面因素,才能確定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錯及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建議與醫院充分溝通,或尋求第三方醫療鑒定機構的幫助。
2024-09-2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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