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患乳腺癌至今,治療后現年 44 歲,后續用藥?
38歲時乳腺癌2008年至今,新輔助化療,放療,右乳切除, 吃五年枸櫞酸他莫昔芬,月經偶爾來,現年44歲,現在還吃什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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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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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波 住院醫師
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眼視光醫院
三級甲等
眼鼻相關及眼眶眼腫瘤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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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患者經過一系列治療后,后續的用藥方案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確定,包括患者的身體狀況、腫瘤復發風險、激素水平、藥物耐受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疾病等。 1. 身體狀況:如果患者身體恢復良好,各項指標正常,可能暫時不需要額外用藥,但需定期復查。 2. 腫瘤復發風險:若復發風險較高,可能會考慮使用芳香化酶抑制劑,如阿那曲唑、來曲唑、依西美坦等。 3. 激素水平:若雌激素水平仍較高,可能需要繼續內分泌治療。 4. 藥物耐受性:如果對之前的藥物耐受性差,可能需要更換藥物。 5. 其他疾病:若患者同時患有其他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用藥方案也會受到影響。 總之,乳腺癌患者后續的用藥需要綜合評估,建議患者定期到正規醫院復查,由專業醫生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
2024-09-2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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