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孫娟 醫師
山東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
身體不適是否需要看醫生,取決于多種因素,如癥狀的嚴重程度、持續時間、是否反復發作、是否影響日常生活以及是否存在基礎疾病等。 1. 癥狀嚴重程度:若癥狀劇烈,如劇烈頭痛、胸痛、呼吸困難等,應立即看醫生。 2. 持續時間:長期存在且無法自行緩解的癥狀,如慢性咳嗽、持續腹瀉,需就醫。 3. 反復發作:頻繁發作的癥狀,像周期性的胃痛、關節痛,要找醫生查明原因。 4. 影響日常生活:比如因身體不適無法正常工作、學習、睡眠,應及時就診。 5. 基礎疾病: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病,出現新的不適癥狀要就醫。 總之,當身體出現不適時,要綜合考慮上述因素來決定是否看醫生。為了自身健康,不要忽視身體發出的信號。
2024-09-27 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