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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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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平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急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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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后身體會出現多種不適,一般 38.5 攝氏度以上需用退燒藥,但也因人而異。身體感到不適時,務必及時就診,聽從醫生的建議進行診治,不要自己擅自用藥。
2014-05-11 16:15
1. 體溫標準:通常體溫超過 38.5 攝氏度建議用藥,如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等。
2. 個體差異:基礎體溫低或癥狀明顯者,38 攝氏度也可能需用藥。
3. 特殊人群:嬰幼兒、老年人等對發熱耐受性差,應更關注體溫變化。
4. 癥狀影響:若發燒伴嚴重頭痛、肌肉酸痛,即使未達 38.5 攝氏度也可考慮用藥。
5. 疾病因素:某些疾病導致的發燒,如肺炎,可能更低體溫就需用藥。
總之,是否用退燒藥要綜合多種因素判斷,用藥需遵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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