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歲查出相關癌癥,leep 后要子宮全切嗎?
我今年30歲,查出淺表浸潤性外生乳頭狀鱗狀細胞癌伴局部腺性分化,先進行了leep到說范圍大,近后穹窿。要子宮全切,一定要全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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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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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秀杰 主任醫師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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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 30 歲查出淺表浸潤性外生乳頭狀鱗狀細胞癌伴局部腺性分化,leep 術后是否需要子宮全切,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包括癌癥浸潤深度、范圍、患者生育需求、身體狀況及后續治療方案等。 1.癌癥浸潤深度:若癌細胞浸潤較深,超出宮頸范圍,子宮全切可能更有利于徹底清除病灶。 2.病變范圍:如病變范圍廣泛,接近后穹窿,全切能降低復發風險。 3.生育需求:30 歲患者若已完成生育或無強烈生育意愿,全切可作為優先選擇。 4.身體狀況:患者身體能耐受手術,是考慮全切的重要條件之一。 5.后續治療方案:綜合評估放療、化療等其他治療方式能否替代全切達到理想療效。 總之,是否進行子宮全切需要患者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做出最適合個體情況的治療決策。
2024-09-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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