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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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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澤群 主治醫師
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
三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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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進行孕檢的時間安排非常重要,包括孕早期、中期、晚期的不同階段,涵蓋初檢、常規檢查、特殊檢查等。面對身體不適,切勿拖延,應立即就醫并遵循醫囑,安全有效地恢復健康。
2015-01-06 17:50
1.孕早期(1-3 個月):一般在懷孕 6-8 周進行第一次檢查,確認孕囊位置、胎芽、胎心等情況。
2.孕中期(4-6 個月):每月進行一次產檢,包括唐篩、四維彩超等,監測胎兒發育和孕婦身體狀況。
3.孕晚期(7-9 個月):7 個月后每兩周檢查一次,主要評估胎兒生長、胎位、胎盤功能等。
4.臨近預產期(9 個月后):每周檢查一次,重點關注孕婦臨產征兆和胎兒狀況。
5.特殊情況:如有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等并發癥,或胎兒發育異常,檢查頻率會增加。
總之,孕婦應嚴格按照醫生建議的時間進行孕檢,及時了解自身和胎兒的情況,保障母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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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產前檢查? 妊娠明確后的首次產前檢查應在孕20周前進行。全身檢查包括觀察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注意步態;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心肺的視、觸、叩、聽;肝脾觸診;檢查乳房發育情況,乳頭大小、有無凹陷;檢查脊柱及下肢有無畸形;檢查有無浮腫。平時應注意營養和休息,避免性生活過頻;進食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