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包炎未確診結核,用抗結核藥致肝衰竭咋回事,醫生有責嗎?
發現心包炎,查無結核,醫生開抗結核藥吃6個月來做手術,結果三個月肝功能衰竭,怎么回事?醫生有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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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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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長輝 醫師
安都衛生院
一級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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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炎患者在未確診結核的情況下使用抗結核藥后出現肝功能衰竭,可能由藥物副作用、個體差異、原有肝臟疾病、用藥不當、合并其他疾病等因素導致。是否醫生有責需綜合多方面判斷。 1.藥物副作用:部分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可能對肝臟產生毒性作用,導致肝細胞損傷。 2.個體差異:不同患者對藥物的耐受性不同,某些個體可能對這些抗結核藥特別敏感,容易出現肝損傷。 3.原有肝臟疾病:患者本身可能存在隱匿性的肝臟疾病,如慢性肝炎、脂肪肝等,使用抗結核藥后加重了肝臟負擔,引發肝功能衰竭。 4.用藥不當:包括用藥劑量不準確、聯合用藥不合理、未監測肝功能等。 5.合并其他疾病:患者同時患有其他可能影響肝臟功能的疾病,如自身免疫性疾病、病毒性肝炎等,與抗結核藥共同作用導致肝功能衰竭。 總之,出現這種情況較為復雜,不能簡單判定醫生是否有責任。需要綜合考慮患者的具體病情、用藥情況以及醫療過程中的各項操作是否符合規范。
2024-10-0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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