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并主持,邀請省內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依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對以嶺藥業的技術創新情況進行了全面審核,最終一致同意以嶺藥業通過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級復審。
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評定,評定標準全面系統,包括企業的創新投入、人才激勵、創新合作、創新隊伍建設、創新條件建設、技術積累儲備、技術創新產出、技術創新效益等方面,以遴選出工業主要產業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創新業績顯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導向作用的企業。以嶺藥業早在2015年就被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在此次省級復審中,專家組認真聽取了以嶺藥業的技術創新工作情況匯報,了解到以嶺藥業始終堅持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以自主創新為主,在中醫藥理論創新推動新藥研發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吳以嶺院士作為學術帶頭人,凝聚了一批歸國專家、外籍專家及博士為骨干的研發隊伍,被列入河北省首批“巨人計劃”團隊,獲得“高層次創新團隊”的榮譽稱號,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石家莊生物醫藥院士工作站等平臺,邀請我國近30位生物醫藥領域兩院院士及多名醫藥專家組成學術委員會,建立起復方中藥、組分中藥、單體中藥的高水平研發平臺,形成了中藥創新藥、化學一類新藥、國際制劑的研發格局。研發投入及研發投入占企業支出比例逐年增長,2017年研發投入25668.16萬元,占企業的營業收入6.29%。先后承擔和完成了兩項國家973計劃項目、一項863計劃項目,以及國家“十一五”支撐、國家“十二五”重大新藥創制、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級重大項目20余項,研發專利新藥10余個,取得發明專利三百余項。以絡病理論指導臨床難治性疾病治療研究,絡病理論創新帶動專利新藥研發形成了以嶺藥業獨具優勢的科技核心競爭力。
專家組最終一致同意:以嶺藥業各項考核評價指標合格,符合國家認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條件,同意通過省級復審。